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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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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一中在职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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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实施淄博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寒假期间进行有偿补课的通知》(淄教办字【2018】3号)的通知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执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本人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及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明确行为规范和禁区。

  2.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教教

  ①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②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③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④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⑤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⑥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专注本职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尽心尽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课堂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教学常规,让学生学好,让家长放心,用“佳教”抵制“家教”。

  承诺人:张店一中全体在职教师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