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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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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第一中学行文规范
作者:
(本规范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本行文规范是学校日常文书的重要参考,以排版美观、节约为基本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本行文规范同时适用于需报送上级但没有明文规定行文规范的公文。本行文规范不适用于试卷、成绩统计表、教师或学生作品等文档材料。
(一)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 三号字。副标题用四号楷体字,居中排印。
(二)正文:仿宋 ,四号字,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三)题目与正文空一行。
(四)正文中的序数顺序:一、 (一) 1. (1)(注:(一)(1)后不加标点;阿拉伯数字1后为半角圆点“.”)
(五)成文日期:材料结束后下空2行落款单位,再下一行为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居右排版。需要盖章的,印章上边缘与正文结尾行之间不得超过一行字的间隔。
(六)页面设置以节约纸张为基本原则,常用设置为:上边距:3.00mm,下边距:2.70mm,左边距:2.70mm,右边距:2.30mm;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左侧装订。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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