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018

-

01

张店区第一中学行文规范

作者:


(本规范于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本行文规范是学校日常文书的重要参考,以排版美观、节约为基本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本行文规范同时适用于需报上级但没有明文规定行文规范的公文。本行文规范不适用于试卷成绩统计表教师或学生作品等文档材料。

(一)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 三号字。副标题用四号楷体字,居中排印。

(二)正文:仿宋 ,四号字,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三)题目与正文空一行。

(四)正文中的序数顺序:一、 (一) 1. (1)(注:(一)(1)后不加标点;阿拉伯数字1后为半角.”

(五)成文日期:材料结束后下空2行落款单位,再下一行为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居右排版。需要盖章的,印章上边缘与正文结尾行之间不得超过一行字的间隔。

(六)页面设置以节约纸张为基本原则,常用设置为:上边距:3.00mm,下边距:2.70mm,左边距:2.70mm,右边距:2.30mm;段落行距为:单倍行距;左侧装订。

 

 

淄博市张店区第一中学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