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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推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8〕59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积极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山东省中小学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在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构建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德育课程体系,形成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新机制等方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广大德育工作者深入推进全市德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淄博市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淄教基字〔2017〕3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推选认定一批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或基地)和各级教研部门可参与德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推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可参与优秀德育工作者推选。
二、认定数量和名额分配办法
全市推选认定德育工作先进单位60个,优秀德育工作者38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区县分配推荐名额时,应统筹考虑学校办学规模、认定条件等因素,按照合理规则统筹分配到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并适当向农村偏远学校倾斜,非班主任类优秀德育工作者应向一线老师和优秀中层干部倾斜,推选确认的德育工作先进单位从校级班子成员中推选上报一名优秀德育工作者,占非班主任类名额。
三、认定条件
(一)德育工作先进单位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德育体系,教育教学质量居同类学校前列。
2.注重德育工作实效,扎实推进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在构建“四位一体”德育课程实施体系方面,形成一定的具有学校特色的育人模式和丰富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学科德育教研制度健全并常态化开展活动,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机制,注重德育品牌建设,育人成效显著。
3.全面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和班教导会制度,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态,并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谈心互动活动和心理疏导,注重过程性记录,档案齐全规范。
4.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以班主任、团队干部为主体,优秀家长代表、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系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面提升家长素质和育子水平,家、校、社共育氛围良好,在全市教育满意度测评中成绩居前列。
5.近五年内,学校师生无违法犯罪事件、无安全事故、无负面舆情,无参与邪教或党员信教情况,办学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文明创建。
(二)优秀德育工作者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和德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热爱、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3.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认真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注重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积极推进家校共育,所指导的学生成长进步明显,深得学生、家长赞誉,在全市教育满意度测评中成绩居前列。
4.注重对德育工作的实践探索和研究,能结合工作岗位和学生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在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和德育评价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和成果支撑。
5.无违犯师德规定、从事有偿家教、参与邪教或党员信教等行为,从事班级管理或德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学生管理成效显著。
四、认定程序
各区县要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采取各单位推荐候选,区县差额推选、等额上报,市局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推选。局属各单位优秀德育工作者和先进单位由市教育局组织推选,其中,局属各学校可推荐2名班主任类和1名非班主任类优秀德育工作者(班额在35个班以下的局属中学、市特教中心各推荐1名班主任类和1名非班主任类优秀德育工作者),市教研室等有关直属单位可推荐1名非班主任类优秀德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可视情况自愿申报参评。
各区县、学校和有关直属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广泛宣传和动员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推选推荐,推荐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要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推选认定作为弘扬正气、激发活力、汇聚正能量的良好契机,积极选树推广典型,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营造全员育人、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认定程序。参评对象须提供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荣誉,教育教学以及教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并按档案袋目录顺序装袋(均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相同顺序电子版档案。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认定条件,对申报及佐证材料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推选质量,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应单位及个人责任。
各区县汇总各自推荐的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见附件2,3,4,电子版U盘或光盘同期报送)于11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局属各单位将推荐的德育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归档装袋后一式五份分别于10月30日、11月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子版U盘或光盘同期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强化管理培养。市级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要分别制定德育工作发展计划,确立德育工作教科研课题,探索形成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德育科研成果。经公布的优秀德育工作者实行为期2年的管理期。管理期满,优秀德育工作者要写出总结报告,经所在单位确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工作任务未完成或者不合格的,将取消其优秀德育工作者资格。
联系人:徐涛,电话:3183976
附件: 1.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推选认定名额分配表
2.全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3.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4.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2:(双面打印)
全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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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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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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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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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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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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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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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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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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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 主要德育 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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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主要荣誉 与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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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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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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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双面打印)
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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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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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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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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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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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德育工作情况简介(不超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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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德育工作的主要荣誉 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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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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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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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 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优秀德育 工作者 |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所在单位 |
学 段 |
任职年限 |
联系电话 |
是否班主任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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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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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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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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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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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工作 先进单位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分管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单位类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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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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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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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单位名称要与公章名称一致。2.任职年限指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其他德育管理工作年限。